苏教指通〔2015〕29号
关于组织实施“江苏省2015年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援助工作的要求,切实帮助我省高校困难家庭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我中心决定实施“江苏省2015年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2016年毕业的公办普通高校困难家庭大学生(家庭困难情况须得到学校认定);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
(三)学习认真,大学期间无考试不及格记录,并有强烈的就业愿望;
(四)能服从我中心的培训安排和管理,遵守培训期间相关规定。
二、报名方式
(一)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报名,请学校按分配的参训名额审核推荐。
(二)请学校就业工作部门按要求汇总推荐名单,并于5月2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同时提交江苏学信职业培训学院(详见附件1)。
三、培训安排
(一)参训名额分配、时间及地点等安排详见附件2。培训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参训学校须指派1名老师负责本次培训的材料报送、联系和协调工作,并同时安排两名学生领队负责组织本校参训学生集中往返。
(三)集中培训点所在学校须按培训实施要求做好场地、设备等准备工作并有专人协调安排。
(四)本次活动为每位参训学生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医疗保险。
四、联系方式
报名与培训实务:陈文娟(学信学院)025-58053098(兼传真),1957638424@qq.com,地址:南京市建宁路65号。
业务与政策咨询:周双龙(招就中心)025-83335322。
附件:1.江苏省2015年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计
划报名汇总表
2.集中培训地点及各学校参训名额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5年5月15日
附件1
江苏省2015年困难家庭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报名汇总表
姓 名 | 性别 | 学历 | 专 业 | 身 份 证 号 | 手 机 号 码 | 家庭困难情况 | |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其他 | |||||||
负责老师 | 姓名 | 职务 | 手机号码 | ||||
学生领队 | 姓名 | 姓名 | 每天培训开始前须向授课老师报告本校参训学生出勤情况 |
汇总表发至江苏学信职业培训学院:025-58053098陈文娟,1957638424@qq.com
2015年 月 日
(加盖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公章)
附件2
集中培训地点及各学校参训名额
一、南京财经大学培训点(100人)
南京财经大学20人,南京大学20人,南京邮电大学20人,南京师范大学20人,南京中医药大学20人。
二、南京理工大学培训点(100人)
南京理工大学40人,南京农业大学30人,南京林业大学30人。
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培训点(100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40人,东南大学30人,河海大学30人。
四、南京晓庄学院培训点(100人)
南京晓庄学院20人,中国药科大学20人,南京医科大学20人,南京工程学院20人,金陵科技学院20人。
五、南京工业大学培训点(100人)
南京工业大学30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30人,南京审计学院20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人。
六、江苏师范大学培训点(120人)
江苏师范大学40人,中国矿业大学40人,徐州医学院20人,徐州工程学院20人。
七、江苏理工学院培训点(120人)
江苏理工学院30人,常州大学30人,常州工学院30人,河海大学常州校区30人。
八、苏州大学培训点(80人)
苏州大学40人,苏州科技学院40人。
九、江苏大学培训点(80人)
江苏大学40人,江苏科技大学40人。
十、淮阴师范学院培训点(100人)
淮阴师范学院50人,淮阴工学院50人。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印发